轮胎也轮到了:欧盟禁止销售F组轮胎
欧盟委员会宣布,自11月起,欧盟全境禁止销售用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的F类轮胎

更新:欧盟明确,轮胎在生效日期后可再销售30个月。
自11月1日起,所有滚动阻力归类于F组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,以及E组中归类于商用车且滚动阻力系数高于该分类标准9的轮胎,因欧盟委员会禁止其销售,将不得继续在欧盟各市场流通。
欧盟委员会禁止销售这些轮胎的理由,主要在于其较高的滚动阻力会导致乘用车和商用车油耗过高。

“欧洲立法赋予低滚动阻力轮胎一项重要作用,即减少道路交通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”,轮胎制造商委员会主任何塞·路易斯·罗德里格斯表示。因此,根据欧盟第661/2009号法规,自今年11月1日起,F类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,以及滚动阻力系数高于9的E类轻型货车轮胎,将不得在构成欧共体的各市场上销售。
考虑到此举不仅不会损害消费者利益,反而有益于消费者,这一措施显得十分合理。轮胎制造商委员会主任表示:“我们车辆近20%的燃油消耗与这一因素直接相关,因此轮胎的任何改进都会很快体现在我们的钱包上”;他还表示,“禁止在欧盟领土上销售低效轮胎,不仅将有助于强化消费者的作用,还将改善我们呼吸的空气质量”。
自2012年起强制执行的欧洲标签

轮胎分类促成了所谓“欧洲标签”的推行,该标签要求在欧盟销售的所有轮胎在销售时均须附带。标签载明了各类轮胎在环境和安全方面的重要数据,便于消费者根据湿地抓地力、燃油节省和滚动噪声等特性,在市场上的各款产品之间进行比较。
自2012年11月起,法规要求所有轮胎在购买时必须清晰可见地标示其标签。该体系旨在向消费者告知各种轮胎的不同性能,使购买者能够在市场上的各款产品之间进行比较,从而优先选择性能更优、质量更高的轮胎。
Deja un comentario


Kia提供包含10款车型、50个版本和400种组合的纯电动产品系列
2027年欧洲年度汽车(COTY)的七款入围车型全部为纯电动车
Peugeot E-208 GTi:一款重现八十年代跑车精神的纯电“玩具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