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GT交通法规变更:V-16应急灯即将推行
2021年,西班牙交通总局(DGT)将对交通法规进行修订,其中将纳入新的V-16灯光警示系统。

一年多来,人们一直在谈论一种警示路边故障车辆的新方式。迄今为止,正确的做法是在车辆前后放置应急三角警示牌,且三角牌与停驶车辆之间至少保持50米的距离。这样,其他车辆能够及时看到警示信号,并采取必要的避让操作,以避免事故发生。
目前存在的问题是:放置三角牌必须下车,这显然存在相当大的风险,即便驾驶人被强制要求佩戴反光背心。风险依然存在,必须避免乘员下车后面临危险,因此已经研发出一种更有效的警示方案。

V-16应急灯
V-16应急灯将被纳入西班牙交通总局的法规,并将取代应急三角警示牌,成为正式的警示装置。这种灯具安装在车顶上,能够发出闪烁光信号,在一公里外即可看到。它是一种实用且高效的方式,可以在车辆停驶时进行警示,同时不会让乘员置身危险之中,乘员无需下车,直至道路救援人员到达。
此类装置在其他国家已经很普遍,这些国家已禁止使用应急三角警示牌。V-16灯将被纳入西班牙交通总局将于2021年初颁布的新法规。并非任何警示灯都可以使用,法规对该装置应具备的特性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V-16应急灯应具备的要求
- 该装置必须配备黄色自动光源,清晰可见,并能被识别为应急灯。
- 该装置的光学系统在水平方向上须能覆盖360°的可视角度,在垂直方向上,上下各至少覆盖8°。
- 发光强度须为0级,即有效发光强度在40至80坎德拉之间;在上下8°范围内,最低须为25坎德拉。该发光强度须至少持续保持30分钟。
- 该装置必须能够稳固地放置于表面而不移动,且不会因风力而位移。为此,应使用磁铁将其固定在车顶或车辆外部某一位置,确保在360°范围内都能清楚可见。
- 闪烁频率须介于0.8至2赫兹之间。
- 该装置须能在-10°C至50°C的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。
- 该装置须配备电池供电,且可连续使用18个月。若为可充电电池装置,只要能在车内充电,即视同使用普通电池。
尽管此类装置的使用将于明年获得批准,应急三角警示牌仍可继续使用,至少到2024年为止。目前市场上已有符合这些特性的此类应急灯,可以立即使用。虽然并非强制使用,但对于在道路上停驶的车辆进行警示、避免不必要的风险,仍然是十分推荐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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