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GT糟糕的市民服务

Javi Vicente    @javivicente    20 January 2009     1 min.
DGT糟糕的市民服务

Radar DGT几天前收到一份通知,内容是超速罚单,这次既不会吊销驾照,也不会扣分,因为超速幅度没有超过该路段限速的25%。

直到今天,我一直以为固定测速雷达应当对外公示其位置,因为它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创收,而是为了预防事故。道理是这样的:内政部根据事故统计数据,评估道路上的事故多发点,然后在这些地方设置雷达,以防止人们超速行驶。今天我查询了相关信息,可以说测速雷达并没有义务公示其位置。

由此可见,如果一台雷达没有公示,它就失去了预防事故的作用,而只剩下创收的功能,赚钱容易,什么说法都可能出现。A-4公路第67.6公里处的雷达就是这种情况:如果走收费高速R-4,并不会出现任何雷达预警,因为它离通往普通公路的匝道仅几米之遥,而预警只针对A-4上的车辆。

到这里为止,我或多或少还能接受,但当我拨打咨询电话902 508 686时,一位非常客气的接线员(请注意这是反话)在我说出”创收”这个魔法词之后,直接挂断了电话。难道真相总是令人难堪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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